承县政复字〔2017〕13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
计划的批复
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 你办呈报的《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承县扶农字〔2017〕14号)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办的实施计划,请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要确保及时下达,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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