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全面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
2024-12-12 15:02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邯政办字〔2023〕4号)精神,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在我区全面复制推广工作,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先进,深入学习借鉴,把复制推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到精髓、落到实处。
二、抓好复制推广
各有关单位要把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分类施策,逐项落实,全面推广。对我区前期已经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要全面评估问效,及时将临时性工作举措上升为长期性制度安排。对复制推广尚未到位的改革举措,要严格对标改革要求,及时优化提升。对未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要研究制定细化措施。同时,在复制推广中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有经开区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
三、完善配套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对涉及管理方式、管理权限、管理层级调整的相关改革事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坚决杜绝监管盲区。对涉及实践中需要修订调整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按照程序适时修订或调整。对涉及省级、市级向地方开放系统接口和授权数据使用的,要加强与省、市有关单位沟通衔接,提升数据共享和应用深度,确保平稳有序进行。
四、严格督导检查
按照《邯郸经开区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清单及任务分工》(附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问题,推动末端落实。要及时总结梳理、宣传推介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代表经开形象”良好氛围,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之“稳”、发展之“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区、科技新城提供坚强支撑。
关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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