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用餐提倡节约,反对浪费。
二、来客接待在食堂就餐,由待客部门到党政办申请并开据《接待用餐申请报批单》,食堂凭报批单要求安排。
三、因特殊情况,机关食堂不能接待,确需到饭店招待的,报请乡长批准后,按批准的就餐标准到指定饭店就餐,由经办人先垫资结账,就餐一律不签字赊账,就餐后在三日内进行审批核销。
四、陪客实行对口陪客制度,陪同人数原则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除外。
五、村干部单独来乡办事可到食堂吃工作餐,食堂免收伙食费。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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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