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范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我们组织编制了《河北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引领绿色建筑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招商网络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zs82902
文章
阅读量
地方新政实时更新
助力企业查询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