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冀科平函〔2017〕43号),研究制订《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办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15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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