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台市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有关情况的复函

2017-11-29 14:04

邢台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对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过期影响土地、环评、发电许可等手续办理需出具意见的请示》(邢发改能源〔2017〕58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能源局《关于一次性报送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过期影响土地、环评、发电许可等手续办理出具意见请示的通知》要求,邢台市共上报项目16个、备案规模469.83兆瓦(其中含未列入并网计划项目1个、20兆瓦)。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光伏发电项目共15个、备案规模449.83兆瓦。

为完成项目土地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等工作,请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备案(核准)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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