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据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经专家评审并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将捷地清真寺等290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列入沧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现予以公布。被列入名录的290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包括古建筑11处、古墓葬40处、古遗址222处、石窟寺及石刻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处,其他4处。不可移动文物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公民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中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境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及利用工作。
各有关单位在建设、规划等工作中应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相关保护工作,确保文化遗产安全,为建设文化强县,推动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
附:沧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沧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7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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