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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纳税大户的决定

2017-05-31 14:59

倴政发〔2017〕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企业讲大局、谋发展、做贡献,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法诚信纳税,涌现出一批经营业绩好、社会贡献大的纳税企业。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在全县企业中营造“比经济效益、比税收贡献、比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县政府决定,对纳税总额超1000万元的唐山万浦热电有限公司、河北永新纸业有限公司等18家纳税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并授予“滦南县2016年度纳税大户”荣誉称号。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发展跨越、进位图强的关键之年。希望受到表彰的纳税企业再接再厉,积极应对挑战,奋力抓住机遇,努力做大做强,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县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企业为榜样,注重创新、加强管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不断提高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共同为建设“沿海强县、魅力滦南”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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